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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诊须知

医保患者、特殊病种就诊

添加时间:2018-01-10 17:26:29   浏览次数:6099  

医保患者、特殊病种就诊(流程图及政策须知:门急诊就医、医保患者如何办理住院及出院结算、咨询电话)

医保患者就诊流程

医保患者门诊就诊流程:患者挂号——→就诊科室(出示医疗保险证、IC卡),——→收费处,划卡交费(持处方、医疗保险IC卡)——→药房拿药。

医保患者入院就诊流程:患者持医生开具的住院单到就诊病区——→主治医生开医保住院申请表——→持住院申请表和医保IC卡、住院押金到住院处办住院手续——→回到病区,同时把医疗证交护办室保存——→住院。

医保患者出院就诊流程:患者持医生开具的出院单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——→结算后取回医疗IC卡——→回到病区再取回医疗证——→出院。

医保患者政策须知:

       职工医疗保险(医保)门诊慢性病病种包括阻塞性肺气肿、肺源性心脏病、脑血管后遗症、结核病、冠心病、肝炎活动期、肝硬化、中期以上糖尿病、尿毒症(非肾移植术后、非透析治疗)、消化系统溃疡、高血压三期、免疫系统疾病、血液系统疾病、中晚期癌症、精神分裂症。符合以上病种的病人,每年4月份由参保单位的医保专管员携带患者资料到医保中心办理手续,批准后自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享受待遇。起伏标准为每年800元,报销比例为:甲类费用70%,乙类费用65%。门诊慢性病各病种用药、治疗、检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范围限定在《保定市门诊慢性疾病门诊用药、检查、治疗范围》。门诊慢性疾病病种实行限额管理,各病种限额标准见《门诊慢性疾病限价病种及其统筹限额标准》。由市医保中心核准的门诊慢性疾病患者,必须到门诊慢性疾病定点医院、门诊慢性疾病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。购药每次最多不能超过一个月药量。

 

医保咨询电话:

0312-202515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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